江苏省部署安排2023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

2023-04-24

近日,江苏印发《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的通知》,旨在进一步落实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农作物秸秆利用政策。《通知》对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两项工作的资金预算、目标任务、补助政策、资金兑付、智能检测、透明规范管理等内容作了明确要求。
江苏省部署安排2023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图1)

一、补助对象及补助标准
《通知》明确补助覆盖范围包含所有实施三麦、水稻秸秆机械还田的县(市、区),2023年秸秆机械化还田率稳定在52%,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面积达302万亩。明确实施“谁还田、补给谁”的直补政策,按地域划分补助标准,各地方政府应统筹规划地方财力补助稳定性连续性。
 
二、补助资金及兑付管理

补助资金应直接打给补助对象,并需备注“秸秆还田”或“犁耕深翻”,每年可兑付夏秋两季,不得作跨季(年)补助;对秸秆离田的、升级单位所属农场的,不享受地方还田补助。各地方要完善财政资金管理、专项专款管理、宣传培训经费管理、第三方监核管理等,实现资金地统筹化管理。

江苏省部署安排2023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图2)

图源:视觉中国

三、加强推进生态化犁耕

目前扬州市、徐州市作为犁耕深翻作业任务整体推进市,本年度省级支持60个县(市、区)。犁耕深翻作业补助覆盖水稻、小麦和玉米作物秸秆还田,各地要着力财政投入、县域补助标准、作业面积等统筹管理,实行单独造册管理,补助对象以实际种植大户为主体,着重关注秋季作业,加强宣传力度进行整村整镇推进。
 
四、实施“阳光操作”,加强风险防范
各地要严格执行相关规定,从操作程序、工作职责细处落实补助作业的合规性,村委村级申报要杜绝“有权人员”擅用职权为自己申报补助,乡镇政府要严格监管督查申报对象及环节,强化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提高补助面积的精准度和公信力,实现并完善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第三方核查综合管理机制,切实做到“阳光操作”,做到“七个严禁”。
 
 
江苏省部署安排2023年全省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生态型犁耕深翻还田工作(图3)
图源:视觉中国

进一步完善秸秆还田和犁耕深翻还田技术路线和作业规范,推进良法良机配套、农机农艺融合,做好宣传教育和技术指导,全面提高秸秆机械化还田和犁耕深翻作业质量。

 
江苏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
2023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