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第2号国家标准公告公布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标准

2023-08-09

“十三五”以来,我国高度重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2023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第2号国家标准公告公布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并将于2023年9月1日起施行。

 

《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确立了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总则,规定了秸秆收储运、肥料化利用、饲料化利用、基料化利用、能源化利用及原料化利用的要求;规定了畜禽粪污收贮运、堆肥利用、低温厌氧利用、能源化利用、基料化利用、料化利用、昆虫转化利用及全量还田利用的要求,适用于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的综合利用。

2023年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第2号国家标准公告公布了《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生物质资源综合利用》标准(图1)

总则如下:

 

 
01
 
 

充分挖掘生物质资源的利用潜力,强化源头减量和管控,减少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的产生。

02
 
 

遵循种养结合、循环利用的原则。宜将养殖场建设与农田建设有机结合,按照生态承载容量,合理布局和推广生态种养殖模式。可培育构建“种植业一秸秆一畜禽养殖一粪便一沼肥还田”、“养殖业一畜禽类便一沼渣/沼液一种植业”等循环利用模式。

03
 
 

遵循因地制宜、规划布局的原则。宜根据各地资源察赋,环境承载力、产业基础、主体功能定位等实际情况,合理规划布局,实现秸秆及畜禽污的就地就近利用,提高农业生物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效率。

 
04
 
 

遵循农业优先、多元利用的原则。农业生物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宜优先考虑与农业生产实际情况相结合,优先考虑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利用方式,在满足种植业与养殖业需求的基础上,拓展能源化原料化等利用途径。

05
 
 

遵循分类利用、合理利用的原则。根据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的来源和特点进行分类,并选择适当的技术和方式合理利用。

06
 
 

遵循当季利用、尽早利用的原则,以减少农业生物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成本和环境危害。

 
07
 
 

坚持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智能设备的原则,推动技术集成与创新,加快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机械化和智能化水平,不断提升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能力。

08
 
 

坚持政府推动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提供有序引导、政策扶持和公共服务,引导企业、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广泛参与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

09
 
 

加强对种养殖经营主体进行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的监管,制定科学可行的农业生物质废弃物资源统计和核算方法。定期评价农业生物质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